近日,数字货币行业的人人比特创始人、币圈知名大佬东叔被带走调查:
随着这个事爆出来后,市面上各种说法层出不穷、扑朔迷离。
真相究竟如何?
咱们今天来开扒!
事情最早的起因,是有人爆料:
说得煞有其事,但根据后来吴说区块链和星球日报等权威媒体的事件跟踪,这个说法基本80%不靠谱。
很快奶王辟谣“被抓”,并转发星球日报的报道,表示赵东是主动配合调查:
究竟是“被抓”,还是被请“喝茶”,还是“主动配合调查”?
如果真的是主动前去司法机关配合调查,那应该不至于失去人身自由,不能发微博、不能发朋友圈。
所以,我比较相信网上这则爆料:
江卓尔也出面评论本次事件:
根据江卓尔这个说法,“胆子比较大”,或许,东叔“常在河边走,哪能不湿鞋”了。
很快,东叔作为创始人的人人比特,另一名联合创始人马上发声,奶王也第一时间转发:
注意我划红线的那句话:人人比特从5月开始推行双ceo轮岗机制。
纵观杜九一的这篇声明和奶王转发强调的“人人比特一路坚持底线不容易”,其实并没有在为东叔辩白什么,而是在和赵东划清界限,强调:
无论赵东如何,不会影响人人比特,人人比特有自己的底线,大家可以放心。
那,事情真相究竟几何?
在本次事件中,给出信息最明确的是吴说区块链和星球日报。
星球日报那里应该是东叔所在的人人比特委托发声。
所以,我们综合两边的信息来获取一下真相!
吴说区块链明确说是因为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”,那,这究竟算犯了什么事?
根据吴说区块链的后续报道:
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场外交易者几乎唯一可能涉及的罪名,也是OTC交易者必须重点关注的部分。“
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比如,你明明知道对方问你买币的钱是黑钱、来源不干净,你还继续跟对方完成交易,那就可能会触犯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”。
怎样算“明知”呢?
法律上有明确定义,根据定义,如果作为一个做场外交易生意的人:
1、明显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币价收到了币
2、帮客户往多个账户分散打钱
3、帮客户处理大额不清楚来路的资金
这些都算“明知”。
也就是说,哪怕你并不明确知道对方的钱具体来源是什么,这些事只要做了,就算“明知”,就可能触犯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”。
而东叔做OTC大家都知道,而且他的交易体量非常大:
根据CCTV之前报道出来的页面,赵东的交易额非常大,也一直在国家的监控之中。
里面有多个赵东1982的交易ID,限额在100万-9亿人民币,远远高于其他OTC商。
这样大的池子,无论知不知情,涉及到一些上面说的场景,被当作“明知”,变成明知道对方钱来路不正还帮助对方做交易,就真的”常在河边走,哪能不湿鞋“了。
江卓尔这段话更进一步暗示了东叔可能真的出事了。
这段话的意思,做OTC就是要靠客户吃饭,吃的就是渠道和资金的饭,不大可能永远把各种大客户全都往外推。
所以在这个过程中,虽然赵东本意肯定不会参与犯罪活动,但也不可能去查证客户每一笔钱的来源,形成一个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”的罪名,肯定能找到这样的错处的。
关键就看,有没有人来找他的错处。
有网友半开玩笑:估计是李笑来举报的。
根据吴说区块链最早的报道,赵东6月24号凌晨被带走调查,到今天一个多星期了,一个星期还没有人身自由,恐怕不怎么乐观。
人人比特那边,现在再三强调的,是公司主体本身不受影响,没有再为赵东发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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